安全评价报告信息公示表
机构名称 | 重庆朔风科技有限公司 | 资质证号 | APJ-(渝)-006 | ||||||||||||
委托单位 | 重庆市璧山区应急管理局 | ||||||||||||||
项目名称 | 璧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项目区域整体安全评价 | ||||||||||||||
项目类别 | □预评价 □现状评价 □验收评价 ☑ 其他 | ||||||||||||||
所属业务类别 | 其他 | ||||||||||||||
安全评价过程控制情况 | |||||||||||||||
安全评价 项目管理 | 项目组长 | 技术负责人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
董亚琴 | 骆明 | 杨香 | |||||||||||||
编制过程 | 报告编制人 | 报告提交日期 | 报告审核人 | 报告审批人 | |||||||||||
董亚琴、张华 | 2021.9.20 | 闫少康 | 陈友能 | ||||||||||||
姓名 | 认定专业 | 安全评价师从业识别卡/证书编号 | 注册安全工程师 注册证号 | 是否专职 | |||||||||||
董亚琴 | 安全 | 030621/S011032000110201000559 | 是 | ||||||||||||
张华 | 化工/安全 | 036705/S011053000110193002332 | 55190219584 | 是 | |||||||||||
徐建 | 化工/安全 | 018956/S011053000110191001202 | 55130134369 | 是 | |||||||||||
龙传明 | 机电/安全 | 022882/S011053000110191001139 | 55190219573 | 是 | |||||||||||
闫少康 | 化工机械 | 012773/0800000000202918 | 55100092756 | 是 | |||||||||||
杨 香 | 运 输 | 027079/1500000000300148 | 是 | ||||||||||||
骆 明 | 化工工艺 | 020381/1100000000100150 | 是 | ||||||||||||
项目简介 | 璧山高新区现规划总面积为80km2,现建成面积约为35km2,包括国家级和非国家级两部分。其中国家级部分,规划面积为 1.4 km2;非国家级部分包括璧泉组团以南至成渝城际铁路站前片区,规划面积为7.362km2;塘坊片区、青杠河西及清明片区,规划面积为4.75km2;璧城组团片区,规划面积为 11.1477km2;中小企业集聚区(分南北片区)规划面积为10.3196 km2。 璧山高新区内已投产企业及拟建企业主要危险化学品包括:硫酸、盐酸、氢氧化钠、甲醇、丙烷、油漆、稀释剂、固化剂、汽油、天然气、乙炔、氯、液氨、磷酸、硝酸、双氧水、酒精、三氯化铁、异丙醇、煤油、丁烷、正丁酯、四氢化硅、砷化氢、磷化氢、PGMEA(丙二醇甲醚醋酸酯)、TMAH(四甲基氢氧化铵)、丙酮、铬酸酐、液化石油气、二甲醚、次氯酸钠、碳酸二乙酯、碳酸二甲酯(DMC)、铝粉等。其中,天然气、汽油、甲醇、氯、液氨、液化石油气、磷化氢、乙炔等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硫酸、盐酸属于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丙酮属于第二类易制毒化学品;硝酸、双氧水、铝粉等属于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氯、液氨、液化石油气、二甲醚、汽油、甲醇、酒精属于特别管控危险的化学品。 璧山高新区“两重点一重大”情况:园区内企业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园区企业涉及的天然气、汽油、甲醇、氯、液氨、液化石油气、磷化氢、乙炔等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重庆市璧山区宏图燃气有限公司涉及的危险化学品构成四级重大危险源,园区内其余企业涉及的危险化学品均不构成重大危险源。 璧山高新区 “四涉一使用”情况:园区内存在涉及燃爆粉尘、高温熔融、燃爆毒化学品的企业,不存在涉及冶金煤气和涉氨制冷的企业。 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涉及情况:园区暂未发现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若园区在日后对企业安全监管时发现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应督促企业进行整改。 (附项目勘察相关图片) | ||||||||||||||
现场开展工作情况 | 勘验人员 | 勘验时间 | 勘验任务 | 勘查中的问题 | |||||||||||
董亚琴、张华 | 2021.4.16;2021.7.14 | 现场勘查及收集资料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