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评价报告信息公示表
机构名称 | 重庆朔风科技有限公司 | 资质证号 | APJ-(渝)-006 | |||||||||||||
委托单位 | 重庆长风化学工业有限公司 | |||||||||||||||
项目名称 | 重庆长风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光气衍生物及芳胺类化学品项目(整体搬迁1.1期1.39万吨/年光衍产品)安全验收评价 | |||||||||||||||
项目类别 | □预评价 □现状评价 ☑ 验收评价 □其他 | |||||||||||||||
所属业务类别 | 4 | |||||||||||||||
安全评价过程控制情况 | ||||||||||||||||
安全评价 项目管理 | 项目组长 | 技术负责人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
邓静 | 骆 明 | 杨 香 | ||||||||||||||
编制过程 | 报告编制人 | 报告提交日期 | 报告审核人 | 报告审批人 | ||||||||||||
邓静、张华 | 2022年1月 | 闫少康 | 陈友能 | |||||||||||||
姓名 | 认定专业 | 安全评价师从业识别卡/证书编号 | 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证号 | 是否专职 | ||||||||||||
邓 静 | 化工/自动化 | 018934/1700000000200947 | 555100092568 | 是 | ||||||||||||
徐建 | 化工/安全 | 18956/S011053000110191001202 | 55130134369 | 是 | ||||||||||||
张华 | 化工/安全 | 036705/S011053000110193002332 | 55190219584 | 是 | ||||||||||||
周霆颖 | 安全 | 036708/S011053000110193002414 | 是 | |||||||||||||
董亚琴 | 安全 | 030621/S011032000110201000559 | 是 | |||||||||||||
龙传明 | 机电/安全 | 022882/S011053000110191001139 | 55190219573 | 是 | ||||||||||||
闫少康 | 化工机械 | 012773/0800000000202918 | 55100092756 | 是 | ||||||||||||
杨 香 | 运 输 | 027079/1500000000300148 | 是 | |||||||||||||
骆 明 | 化工工艺 | 020381/1100000000100150 | 是 | |||||||||||||
项目简介 | 光气衍生物及芳胺类化学品项目于2018年10月31日经重庆市长寿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备案,总投资80000万元人民币,因长寿经开区道路规划调整,项目未建设,2021年对项目重新进行备案,项目备案证号未改变。其中,光气衍生物及芳胺类化学品项目(整体搬迁1.1期1.39万吨/年光衍产品)(以下简称“该项目”)投资2.89亿元,建设1.39万吨/年光衍产品,占地面积201911.93m2,建筑面积10007.08m2,劳动定员426人。 该项目于2017年10月取得项目用地建设规划许可证,2018年2月取得国家禁化武办同意新建光气合成设施批复,2020年1月10日取得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意见书(渝安监危化项目设计审字【2020】51号)。因2020年3月长寿经开区道路规划调整对项目用地进行部分储收,项目安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等部分行政许可进行调整。于2020年04月13日取得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意见书(渝应急危化项目设立审字【2020】053号);于2020年4月3日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500115202000010号);于2020年5月9日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500115202000034号);于2020年6月28日取得安全设施设计专篇批复意见书(渝安监危化项目设计审字【2020】056号);试生产方案于2021年7月13日通过专家组审查,试生产时间:2021年7月20日—2022年1月20日。 该项目设计单位为赛鼎工程有限公司和重庆化工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土建和安装单位为重庆工业设备安装集团公司,监理单位为重庆化工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均具有相应的资质。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该项目中间产品光气、氯化氢,产品氯甲酸甲酯、呋喃甲酰氯(糠酰氯),副产品盐酸(36%)、三氯化铝溶液(21%)等属于危险化学品,因此,该项目属于危险化学品生产建设项目。 根据《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2013年完整版),项目光气合成及光气衍生物生产采用的光气及光气化工艺,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根据《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2013年完整版),该项目生产过程中涉及的氯气、一氧化碳、天然气(导热油炉燃料)、苯、光气、甲醇和氨(应急处理用)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依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的规定,该项目二苯甲酮装置单元、氯甲酸甲酯装置/呋喃甲酰氯装置单元及罐组二单元构成危险化学品构成重大危险源。 | |||||||||||||||
现场开展工作情况 | 勘验人员 | 勘验时间 | 勘验任务 | 勘查中的问题 | ||||||||||||
邓静、周霆颖 | 2021年11月10日 | 现场检查 | 1)防护器具柜无点检卡,防毒面罩老化 2)烧碱管道法兰无防喷溅设施 3)现在多处遗留检修零件、工具 4)光化釜未使用阀门端头盲板只用一颗螺栓固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