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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宏大化工科技有限公司7000Nm3/h天然气制氢暨20000t/a食品级二氧化碳项目(二期)安全验收评价

2023-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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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报告信息公示表

机构名称

重庆朔风科技有限公司

资质证号

APJ-(渝)-006

委托单位

重庆宏大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重庆宏大化工科技有限公司7000Nm3/h天然气制氢暨20000t/a食品级二氧化碳项目(二期)安全验收评价

项目类别

□预评价     □现状评价   R验收评价    □其他

所属业务类别

4

安全评价过程控制情况

安全评价

项目管理

项目组长

技术负责人

过程控制负责人

马玄

陈小伟

编制过程

报告编制人

报告提交日期

报告审核人

报告审批人

马玄、邓静

2023.2.28

陈友能

姓名

认定专业

安全评价师从业识别卡/证书编号

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证号

是否专职

马玄

化工/安全

018724/1800000000200638


邓静

化工/自动化

018934/1700000000200947

555100092568

闫少康

化工/机械

012773/0800000000202918

55100092756

邹永高

化工机械

027995/1100000000301654


龙传明

机电/安全

022882/S011053000110191001139

55190219573

刘建

电气/自动化

020833/1100000000301783


王启兵

电气/自动化

041967/S011032000110203000816


张华

化工/安全

036705/S011053000110193002332

55190219584

027079/1500000000300148


徐建

化工/安全

018956/S011053000110191001202

55130134369

陈小伟

化工工艺

020452/1100000000100620


项目简介

本项目主要利用重庆宏大化工有限公司7000Nm3/h 天然气制氢装置产生的尾气为原料生产液态二氧化碳。根据《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本项目生产的产品二氧化碳[液化的]属于危险化学品,因此,本项目属于危险化学品生产建设项目。本项目主要位于公司厂区内,周边主要是公司内装置。

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本项目涉及的制氢装置尾气(二氧化碳含量>95%)、二氧化碳[压缩的或液化的]、氮[压缩的]属于危险化学品。本项目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不涉及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不涉及易制毒化学品,不涉及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本项目生产单元和储存单元均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图片1.jpg

现场开展工作情况

勘验人员

勘验时间

勘验任务

勘查中的问题

马玄、邓静

2022.11.2

现场检查及资料收集

1中控室O2含量报警器上显示的报警仪数量(5个)和实际设置数量不符(6个)2按下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后,现场火灾报警器未发出声音报警3现场防爆箱打开,从里面接线使用4防爆箱底部孔洞未封堵5位于道路上的管道未设置限高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