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评价报告信息公示表
机构名称 | 重庆朔风科技有限公司 | 资质证号 | APJ-(渝)-006 | |||||||||||||
委托单位 | 重庆市江津区春鑫气体经营站 | |||||||||||||||
项目名称 | 重庆市江津区春鑫气体经营站工业气体储存充装房项目安全验收评价 | |||||||||||||||
项目类别 | □预评价 □现状评价 ☑验收评价 □其他 | |||||||||||||||
所属业务类别 | 危化储存经营 | |||||||||||||||
安全评价过程控制情况 | ||||||||||||||||
安全评价 项目管理 | 项目组长 | 技术负责人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
邓静 | 徐建 | 杨 香 | ||||||||||||||
编制过程 | 报告编制人 | 报告提交日期 | 报告审核人 | 报告审批人 | ||||||||||||
邓静、马玄 | 2023.7.10 | 董亚琴 | 陈友能 | |||||||||||||
姓名 | 认定专业 | 安全评价师从业识别卡/证书编号 | 注册安全工程师 注册证号 | 是否专职 | ||||||||||||
邓静 | 化工/自动化 | 018934/1700000000200947 | 555100092568 | 是 | ||||||||||||
马玄 | 化工/安全 | 018724/1800000000200638 | 是 | |||||||||||||
闫少康 | 化工机械 | 012773/0800000000202918 | 55100092756 | 是 | ||||||||||||
邹永高 | 化工机械 | 027995/1100000000301654 | 是 | |||||||||||||
龙传明 | 机电/安全 | 022882/S011053000110191001139 | 55190219573 | 是 | ||||||||||||
刘建 | 电气/自动化 | 020833/1100000000301783 | 是 | |||||||||||||
王启兵 | 电气/自动化 | 041967/S011032000110203000816 | 是 | |||||||||||||
董亚琴 | 化工/安全 | 030621/S011032000110201000559 | 55220298664 | 是 | ||||||||||||
杨 香 | 运 输 | 027079/1500000000300148 | 是 | |||||||||||||
徐建 | 化工/安全 | 018956/S011053000110191001202 | 55130134369 | 是 | ||||||||||||
项目简介 | 重庆市江津区春鑫气体经营站(以下简称“春鑫气体”)由重庆市多旺商贸有限公司更名而来,成立于2016年2月3日,位于重庆市江津区珞璜镇和平村8组,属个人独资企业,于2017年11月21日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16MA5U4ME63X),春鑫气体经营站主要从事灶具、 热水器、电器、五金、建材(不含化学危险品)、压缩气体及液化气体:丙烷、二氧化碳、乙炔、氮、氦、氩、氧销售。依据《危险化学品名录》(应急管理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等10部门联合公告(2022年第8号),春鑫气体经营站主要储存经营氧气、氮气[压缩的]、二氧化碳[压缩的]、氩气[压缩的]、乙炔、丙烷(溶解乙炔)为危险化学品,主要的危险、有害因素可导致的事故类型有火灾、爆炸、压力容器爆炸、车辆伤害、窒息等。根据《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2013年完整版),该项目不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根据《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2013完整版)的规定,该项目经营、储存过程中的乙炔为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依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5号,国务院703号令修订),该项目经营、储存过程中不涉及易制毒化学品。依据《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2017年版),该项目经营、储存过程中不涉及易制爆化学品。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的规定,该项目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 |||||||||||||||
现场开展工作情况 | 勘验人员 | 勘验时间 | 勘验任务 | 勘查中的问题 | ||||||||||||
邓静、马玄 | 2023.4.16 | 现场检查及资料收集 | 1、甲、乙类库房与围墙间距不足5m;2、甲类库房无消防通道;无消火栓;3、甲类、乙类库房柱、房梁耐火等级不足二级,建议刷防火涂料;4、甲类库房人体静电消除器无标识标牌;5、甲类库房、乙类库房未设置危险化学品告知牌、安全警示标识牌等;6、乙类库房大门为裸露铁材质,应采取静电接地及防止产生火花的构造措施;7、甲类库房、乙类库房灯具非防爆灯具,未使用建议拆除;8、多处管线凌乱未清理;9、乙类库房视频监控电线裸露;10、甲乙类库房旁设置厕所;11、乙类库房消火栓、灭火器无点检卡,且消防水带断裂;消防器材周边堆放杂物;12、乙类库房监控非防爆监控摄像头;13、乙类库房防倾覆链条未使用;14、戊类库房内空瓶杂物应及时清理;15、戊类仓库墙体开裂;16、值班室可燃气体报警系统无人员24小时值守;17、值班室内电线建议全部穿管处理;18、仓库视频监控未全部接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