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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安药业集团重庆博圣制药有限公司原料药绿色智能化改建项目(一期)安全验收评价

2024-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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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报告信息公

机构名称

重庆朔风科技有限公司

资质证号

APJ-(渝)-006

委托单位

福安药业集团重庆博圣制药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原料药绿色智能化改建项目(一期)安全验收评价

项目类别

□预评价    □现状评价    R验收评价    □其他

所属业务类别

危险化学品生产建设项目

安全评价过程控制情况

安全评价

项目管理

项目组长

技术负责人

过程控制负责人

邓静

徐建

编制过程

报告编制人

报告提交日期

报告审核人

报告审批人

邓静、牟方舟

2024.5.28

马玄

陈友能

姓名

认定专业

安全评价师从业识别卡/证书编号

注册安全工程师

注册证号

是否专职

邓静

化工工艺

1700000000200947

555100092568

马玄

化工工艺

1800000000200638


闫少康

化工机械

0800000000202918

55100092756

周霆颖

化工机械

S011053000110193002414

55190219587

龙传明

电气

S011053000110191001139

55190219573

电气

1800000000200654


颜方彩

安全

CAWS530000230300724


王汉慧

安全

S011032000110202000917

55200248974

王启兵

自动化

S011032000110203000816


牟方舟

油气工程

S011053000110192003017


董亚琴

化工工艺

S011032000110201000559

55220298664

杨香

运输

1500000000300148


徐建

化工工艺

S011053000110191001202

55130134369

项目简介

项目于2021年11月4日取得了重庆市长寿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的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2111-500115-04-01-818886。本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占地面积100亩,建筑面积9876.83m2,劳动定员243人(依托)

该项目在原装置内利用原有设备改建,新增部分产品,新增产品苯唑西林钠(L1,20t/a)、克林霉素磷酸酯(L2,40t/a)、拉氧侧链中间体(L3,19t/a)、五水头孢唑林钠(L4,10t/a)、头孢硫脒(成品)(L5,10t/a)、盐酸头孢替安(L6,10.2t/a)、头孢唑肟钠(L7,40t/a)、头孢地尼(L8,5t/a)、头孢妥仑匹酯(L9,10t/a)、头孢妥仑匹酯粗品(L10)、盐酸头孢替安(L11)、头孢美唑酸(L12)、氟氧头孢(L13,10t/a)、头孢匹罗粗品(L14,10t/a)、尼麦角林中间体(LL002,8t/a)、艾司奥美拉唑钠(L15,1t/a)、瑞巴派特(L16,10t/a)、枸橼酸莫沙必利(L17,5t/a)、头孢美唑钠(L18,20.1t/a)、拉氧头孢钠L-5(L19,20t/a)、氟氧头孢钠L-6(L20,10t/a)、罗库溴铵(L22,0.5t/a)、尼麦角林(B-1903,3t/a)、克林霉素磷酸酯粗品(L23,45t/a)、拉氧头孢钠粗品(L24,23t/a)、头孢唑林酸(L25,10t/a)生产工艺来源于福安集团下属各子公司。原有产品增加产量仅是增加批次,反应设备不增大,不改变原有生产工艺。

该项目设计单位为广东政和工程有限公司,安装单位为重庆安艺佳机电工程有限公司,均具有相应的资质。

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本项目产品不属于危险化学品、但副产品乙醇、丙酮、甲醇、异丙醇、二氯甲烷、乙酸乙酯、甲苯、N,N-二甲基甲酰胺、丁酮,回收套用溶剂乙醇、丙酮、甲醇、异丙醇、二氯甲烷、乙酸乙酯、甲苯、N,N-二甲基甲酰胺、丁酮、碳酸二甲酯等属于危险化学品,因此,本项目属于危险化学品生产建设项目。

(附项目勘察相关图片)

 图片1.jpg

现场开展工作情况

勘验人员

勘验时间

勘验任务

勘查中的问题

邓静

202449

现场检查

1、核实四车间外环保物资沙袋实际数量比台账少;2、四车间外墙楼梯入口处缺少人体静电消除装置;3、四车间外母液中转罐W040348顶部法兰无静电跨接;4、厂区多处溶剂吨桶露天存放;5、碱液罐旁的排水管道孔洞未封堵;围堰内有排水井盖未进行封堵;6、三车间小牛血冻库旁的暂存间内存放有甲醇吨桶,内的电气部分未防爆;

7、三车间货梯一楼无禁止载人的安全标识;8、五车间六工序防爆门斗闭门器损坏,防爆门未常闭,门斗旁的管道孔洞未封堵;9、防爆门斗无安全出口标识;10、五车间六工序乙酸乙酯进料为手动;11、五车间有一个暂存间内有停用可燃气体探测器未进行拆除或挂牌停用;阴凉库内有办公桌;12、五车间六工序底楼,车间门外4.5米范围内灯和开关不满足防爆要求;(灯具更换为防爆灯具,防爆区域图见第7项)13、五车间六工序底楼安全出口标识不全;无人体静电消除装置;14、五车间六工序车间内有散落零件;检修区未设置检修警戒线;15、动火作业票0001244未写明动火期限,期限写的14时,审批等时间均在1426之后,作业点未写明,未设置警戒线(姓名田孝勇、袁夕伟,公司:洪图昊远商贸有限公司);

16、技改项目建成后,应急预案未进行修订并备案;17、液体库旁氢气瓶存放间旁的防爆接线盒未满足防爆等级要求;氢气存放间总图上未有;核实存放间的墙耐火等级是否满足的要求18、液体库后方的围墙,孔洞未封堵;19、液体库人体静电消除装置设置不合理;20、液体库危险化学品告知牌无最大储存量;

21、液体库内无限高标识;22、液体库旁的丙类库房,存放了异丙醇(甲类易燃液体);23、核实罐区无水乙醇罐与防火堤的间距;24、罐区上罐扶梯处未设置人体静电消除装置;25循环水池旁设棚,堆放溶剂桶,车间外存有大量溶剂吨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