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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荣昌区畅吉建材有限公司岚峰石厂安全预评价

2020-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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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报告信息公示表

机构名称

重庆朔风科技有限公司

资质证号

APJ—(渝)—309

委托单位

重庆市荣昌区畅吉建材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重庆市荣昌区畅吉建材有限公司岚峰石厂安全预评价

项目类别

R预评价    □现状评价    □验收评价    □其他

所属业务类别

非煤地下矿山

安全评价过程控制情况

安全评价项目管理

项目组长

技术负责人

过程控制负责人

龙传明

陈  杰

杨  香

编制过程

报告编制人

报告提交日期

报告审核人

报告审批人

龙传明、孙涛

2020.2.27

陈友能

陈友能

姓名

认定专业

安全评价师从业识别卡/证书编号

注册安全工程师

注册证号

是否专职

龙传明

机电

022882/S011053000110191001139

55190219573

孙  涛

化工

027078/1500000000302381

55170171358

甘培生

通风

018098/0800000000103601

--

付良军

地质

036706/S011053000110193002248


总图运输

027079/1500000000300148

--

陈 杰

地质

018242/1100000000200910

44060010906

陈友能

采矿

019125/1100000000202106

--

项目简介

重庆市荣昌区畅吉建材有限公司岚峰石厂原矿区面积0.1850km2,开采标高+435m+400m,矿区范围由8个拐点圈定,生产能力15万吨/年。原矿区范围内资源已经枯竭,为保证企业健康发展,拟对重庆市荣昌区畅吉建材有限公司岚峰石厂(以下简称“岚峰石厂”)矿区范围进行调整,进行增资扩界并扩能。为满足地方建设对建筑石料用灰岩的需求,201812月,荣昌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向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申报了2019年重庆市荣昌区畅吉建材有限公司岚峰石厂采矿权出让计划,拟依法依规出让重庆市荣昌区畅吉建材有限公司岚峰石厂采矿权。

为推动采矿权出让前期工作的开展,重庆市荣昌区畅吉建材有限公司委托重庆中科勘测设计有限公司于201812月编制了《重庆市荣昌区畅吉建材有限公司岚峰石厂划定矿区范围及储量核实报告》;委托重庆坤奇地质勘查有限公司于20197月编制了《重庆市荣昌区畅吉建材有限公司岚峰石厂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方案》。划定矿区范围面积0.3795km2,开采标高+450m+350m,矿区范围由7个拐点圈闭,生产能力50万吨/年。

调整后矿区范围扩大,开采标高向下部延伸,生产能力扩大,属扩建矿山,须履行矿山扩建“三同时”手续。

经调查,矿山已修建有办公楼,可以利用,现正在改造破碎加工系统。根据开发利用方案,设计采用平硐开拓,矿山井巷均布置在矿层底板。将整个矿井划分为两个采区,东翼为一采区、西翼为二采区,先采一采区,再采二采区,采用分区式通风,建设一个主井和两个风井。矿山井下采用汽车运输,工作面内的石灰岩矿用铲装机装入翻斗汽车,沿主平硐运出地面,卸入破碎站。设计采用房柱法开采,留设直径为5m的圆形矿柱,矿柱间距为8m,开采高度为5m,宽度为8m,采用YT-24凿岩机人工打孔爆破。

经辨识,该矿山存在冒顶片帮、爆破事故、中毒和窒息、透水、火灾、触电、运输事故、物体打击、机械伤害、高处坠落、容器爆炸等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另外还存在粉尘、噪音和振动等职业危害因素。本次安全预评价将项目划分为12个单元,即建设合法性单元、总平面布置单元、开拓单元、运输单元、采掘单元、通风单元、供配电设施单元、防排水与防灭火单元、弃渣场单元、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单元、安全管理单元、辅助系统单元。价结论为该建设项目可行



现场开展工作情况

勘察人员

勘察时间

勘查任务

勘查中的问题

龙传明、孙涛

2020.1.7

现场勘查、收集并核实业主单位提供的相关资料。

(1)根据地质资料分析,矿区中部有一条断层,上盘资源位于矿区范围内,可以开采;下盘资源已超出矿区上界标高范围,不可采。设计时应充分结合地质资料,对开拓方案和开采范围重新设计。

(2)开发利用方案设计利用现有的主平硐,案基本合理。但是设计在二采区新建2号风井,不可行,根据调查,受断层影响,矿区西面已无可采资源。根据储量核实资料,中部受断层影响,可采资源主要分布在矿区北部,设计阶段应重点考虑矿区北部资源开拓开采,优化开采设计内容。开发方案仅对运输汽车进行了设计,未设计铲装设备,设计阶段需补充选型设计。

(3)开发利用方案采用房柱法开采适合矿山实际。留设直径为5m的圆形矿柱,偏小,建议矿柱直径设计为8m;工作面每次爆破高度为2-3m,不切实际,建议一次爆破全高。

(4)开发利用方案设计的矿井通风方式基本符合矿井实际,但安装一台主扇风机,功率18.5kW,通风机能力不足,建议开采设计应根据矿井实际情况对通风设备进行核实和重新选型。同时方案未对矿井密闭、风门、测风站、局部通风机等通风设施设备提出明确设计,应在开采设计中进一步细化。

(5)选择变压器为200kva容量太小,不能满足生产需要,同时开发利用方案未对矿山用电负荷进行验算,建议在开采设计中完善相关设计内容。另配备一台发电机组作为备用电源,该矿井无一类负荷,建议不设计柴油发电机。

(6)开发利用方案设计的防排水方案不尽合理,水仓布置需根据开拓方案综合考虑,没有设计排水管路。开发利用方案没有介绍防灭火系统,设计阶段应根据矿井防灭火需要,对其进行详细设计。

(7)开发利用方案设计的压风系统和供水系统基本符合矿山实际,初步设计时需进一步细化具体参数,明确压风机安装地点和管路走向,设计地面水池容量200m3,建设比较困难,建议减小水池容量,同时调整水池修建位置,可以考虑矿井水循环利用,同时标明水池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