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评价报告信息公示表
机构名称 | 重庆朔风科技有限公司 | 资质证号 | APJ-(渝)-006 | ||||||||||||||
委托单位 | 重庆峰圣石化有限公司 | ||||||||||||||||
项目名称 | 重庆峰圣石化有限公司废矿物油综合利用项目安全验收评价 | ||||||||||||||||
项目类别 | □预评价 □现状评价 ☑验收评价 □其他 | ||||||||||||||||
所属业务类别 | 危化生产 | ||||||||||||||||
安全评价过程控制情况 | |||||||||||||||||
安全评价 项目管理 | 项目组长 | 技术负责人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
马玄 | 徐建 | 杨香 | |||||||||||||||
编制过程 | 报告编制人 | 报告提交日期 | 报告审核人 | 报告审批人 | |||||||||||||
马玄 | 2024.8.10 | 牟方舟 | 徐建 | ||||||||||||||
姓名 | 认定专业 | 安全评价师从业证书编号 | 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证号 | 是否专职 | |||||||||||||
马玄 | 化工工艺 | 1800000000200638 | 是 | ||||||||||||||
闫少康 | 化工机械 | 0800000000202918 | 55100092756 | 是 | |||||||||||||
周霆颖 | 化工机械 | S011053000110193002414 | 55190219587 | 是 | |||||||||||||
龙传明 | 电气 | S011053000110191001139 | 55190219573 | 是 | |||||||||||||
陈 俊 | 电气 | 1800000000200654 | 是 | ||||||||||||||
颜方彩 | 安全 | CAWS530000230300724 | 是 | ||||||||||||||
王汉慧 | 安全 | S011032000110202000917 | 55200248974 | 是 | |||||||||||||
王启兵 | 自动化 | S011032000110203000816 | 是 | ||||||||||||||
牟方舟 | 油气工程 | S011053000110192003017 | 是 | ||||||||||||||
董亚琴 | 化工工艺 | S011032000110201000559 | 55220298664 | 是 | |||||||||||||
杨香 | 运输 | 1500000000300148 | 是 | ||||||||||||||
徐建 | 化工工艺 | S011053000110191001202 | 55130134369 | 是 | |||||||||||||
项目简介 | 重庆峰圣石化有限公司股东在醇醚燃油调和工段调整后,厂区内空置大量土地和公辅设施,结合目前重庆市内危险废物产生和处置现状,公司决定在空置土地上新建废矿物油综合利用及含油废水处理项目。该项目于2021年4月6日在重庆市长寿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登记备案,备案证号:2102-200115-04-01-806124,依托峰圣石化公司厂区,不新增占地面积,新增建筑面积15600.03㎡,总投资16000万元,建设内容及规模(生产能力):新建1套废矿物油再生基础油及基础油调和润滑油生产装置;新建1套油/水、烃/水混合物处理装置。配套建设仓库、相关公用工程、辅助设施、环保工程。 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22调整版),该项目生产的产品R75SN润滑油基础油、R150SN润滑油基础油和齿轮油闪点均大于150℃,不属于危险化学品,无中间产品和副产品,回收的溶剂N-2-甲基-吡咯烷酮(以下简称NMP)不属于危险化学品。依据关于批准发布《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公告,2011年第5号和《2017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注释》(按第1号修改单修订),该项目属于772环境治行业中7724危险废物治理。 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22调整版),该项目涉及的危险化学品有:氢氧化钠、氢氧化钾、二乙醇胺、天然气(燃料)、柴油、氮气[压缩的]。 根据《工贸行业重点可燃性粉尘目录》(2015年版),该项目不涉及可燃性粉尘。 根据《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2013年完整版),该项目涉及的天然气(燃料)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根据《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2013年完整版),该项目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 根据《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2017年版),该项目不涉及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的分类和品种目录》,该项目不涉及易制毒化学品。 根据《各类监控化学品名录》,该项目不涉及监控化学品。 根据《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目录(第一版)》,该项目不涉及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 根据《高毒物品目录》卫法监发(2003)142号,该项目不涉及高毒物品。 根据《重庆市禁止、限制和控制类危险化学品目录(第一批)》渝府办发〔2024〕28号,该公司涉及的天然气(燃料)属于控制类危险化学品。 依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该项目不构成重大危险源。 | ||||||||||||||||
现场开展工作情况 | 勘验人员 | 勘验时间 | 勘验任务 | 勘查中的问题 | |||||||||||||
马玄、 牟方舟 | 2024.5.20 | 现场查看场地情况,收集资料 | 1)辅料库存有危险化学品氢氧化钠、氢氧化钾,应设专用储存室,且地面应做防腐处理,并设置洗眼器;辅料库原辅材料储存应留出墙距、跺距;辅料库应张贴危险化学品危害告知牌,明确储存的危险化学品种类、数量,并在储存位置设置对应的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2)五金库电梯无限重、严禁载人等安全警示标示。3)配电室工具柜内绝缘手套、绝缘靴等检验过期。4)配电室内杂物清理;个别配电柜等电位连接脱落;灭火器箱无点检卡。5)配电室消防救援窗标示不符合要求;配电室门口处缺少“当心触电”等安全警示标示。6)中质基础油、轻质基础油输送泵区存在检维修,未挂牌、未设置警戒线,洗眼器无标识。7)未按卸车流程在装置区卸车,询问司机不清楚卸车的具体物质。8)白土车间配电柜四周未做绝缘措施。 9)白土车间碱液法兰处未加装放喷溅装置。10)氢氧化钠配制处无洗眼器,建议增设耐腐蚀性托盘。11)规范现场高处作业。12)现场临时用电无作业票,无验收合格标签。13)天然气总管部分压力表未设置红线标识,安全阀过期,核实天然气总管上是否设紧急切断阀。14)核实导热油炉区域防爆区域划分图,该电箱是否处于防爆区域范围内。15)废油联合再生装置二楼导热油管道法兰处有泄漏,应核实;建议该处增设高温警示标识,增加警戒线。16)BM02301上方转动部位无防护网,泵转动部位无防护罩。 |